- 陕西省农学会关于印发《乡村产业杰出贡献者推荐颁授办法》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13日 信息来源:陕西省农学会 浏览量:8518
各会员单位,各位会员:
为弘扬农业科技工作者献身农业农村、发展乡村产业、助力农民增收的科学家精神,激发广大农业科技创者的创新活力,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和乡村全面振兴,陕西省农学会制定了《乡村产业杰出贡献者推荐颁授办法》,现印发你们,请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农业科技工作者。
陕西省农学会
2024年9月20日
陕西省农学会乡村产业杰出贡献者推荐颁授办法
第一条 为弘扬科学家精神,彰显在研究推广农业高新技术、新品种、新模式和促进乡村产业发展中做出杰出贡献的优秀人才无私奉献的高尚品德,激发广大农业科技创者的创新活力,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和乡村全面振兴,建设农业强省,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乡村产业杰出贡献者是指在种植、畜牧、水产、农机、农技推广、农产品加工营销等农业农村领域做出杰出贡献、影响巨大的个人。
第三条 推荐乡村产业杰出贡献者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确保奖励的公信力。
第四条 乡村产业杰出贡献者,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2.陕西省辖区内从事农业农村产业的农业科技工作者,年龄在65周岁以上的个人;
3.获得过市(厅局)级以上表彰奖励;
4.促进乡村产业发展有重大突破、成果显著,产生显著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
第五条 乡村产业杰出贡献者由学会会员推荐或学会产业杰出贡献者评审委员会提名,填写推荐表(见附件),学会秘书处初审,产业杰出贡献者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和确定获得者人选。
第六条 评审委员会由学会理事、监事、农业农村领域相关专家、学者、企业家等组成,确保评审的权威性和专业性。
第七条 对获得者人选在陕西省农学会网站等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两周,公式无异议后由学会下发授予乡村产业杰出贡献者的决定,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牌,在适当场合进行宣传。
第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乡村产业杰出贡献者推荐表
陕农会发〔2024〕39号关于印发乡村产业杰出贡献者推荐颁授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陕农会发〔2024〕39号关于印发乡村产业杰出贡献者推荐颁授管理办法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