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情]十四五 · 生态答卷丨平凉市生态环境局“十四五”期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
十四五 · 生态答卷丨平凉市生态环境局“十四五”期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
甘肃生态环境
2026-02-12
“十四五”以来,大力实施“生态立市”行动,以聚力打造全国生态文明建设先进城市为统揽,协同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美丽平凉建设取得阶段成效。
扛牢政治责任,生态立市根基不断夯实。紧扣省委“七地一屏一通道”总体部署和赋予平凉的“三区一城市”发展定位,制定印发《全面推进美丽平凉建设的实施方案》《平凉市聚力打造全国生态文明建设先进城市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颁布《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等5部地方性法规,建立了覆盖重点环境要素的法规制度体系。2025年,召开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确立了“生态立市”战略,成功举办全市聚力打造全国生态文明建设先进城市和生态环保产业链专题培训班。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成果持续巩固,平凉市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崇信县获评国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泾川县获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庄浪县、静宁县获得省级“两山”基地命名,平凉工业园区(高新区)被评为省级绿色园区。
实施靶向治理,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坚持市区一体、县域协同,开展机动车尾气、燃煤、扬尘、工业企业、生活面源和臭氧污染防治“六大攻坚行动”,实施居民清洁能源改造8835户,淘汰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196台697.7蒸吨,完成8台燃煤火电机组和3条水泥生产线超低排放改造,近三年环境空气质量同比改善,2025年PM2.5平均浓度改善幅度排名全省第二。开展葫芦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三年行动,清理排查入河排口2160个、审批保留708个,完成83个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全市13个地表水国省控断面水质优良比例100%,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100%,2024年、2025年地表水水质改善幅度排名全省第一。深化土壤污染源头防控,重点建设用地与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100%,累计完成654个行政村环境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46.15%,提升近19个百分点,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85.83%。积极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危废集中处置项目1个、医废收集处置项目3个,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55.81%。
坚持强基固本,环境治理能力不断提升。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审批专项规划环评1个、产业园区规划环评9个、建设项目环评755个,343个固定污染源实现排污许可全覆盖。“十四五”以来落实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26.79亿元,争取中省专项资金4.7亿元,实施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扩容改造等生态环境保护修复项目167个,超额完成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建成垃圾焚烧发电项目2个,形成了覆盖城乡的生活垃圾闭环处理体系;实施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扩容改造3个,建成建制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72个、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37.6公顷、城市口袋公园36个,建设改造污水管网214.12公里,城市(县城)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8%以上,平凉市连续两年入选“中国海绵城市典范”。
做强生态产业,绿色转型发展步履坚实。加快构建以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产业链为引领,绿色建材、生态环保等特色产业梯次跟进的“1+N”现代产业体系,累计创建绿色矿山19座、绿色工厂11户、绿色建材产业园4个,平凉工业园区入选省级绿色园区。大力实施“千乡万村驭风工程”“千家万户沐光行动”,建成并网新能源发电装机容量76.7万千瓦,其中光伏46.5万千瓦、风电27.5万千瓦、垃圾焚烧发电0.5万千瓦、水电0.2万千瓦,占电力总装机的26.8%;2024年全市天然气消费量达到5500万立方米,全市新能源公交车、出租车占比分别为52.21%、36.95%。
提升监管能力,生态安全屏障持续筑牢。完成全市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建成42个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创新提出“上游控下游、支流控干流”拦污策略,成功承办“环保使命·2023”甘肃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被生态环境部评选为全国优秀环境应急演练推荐案例。创新推行“1+3”执法监管与“一案双查”模式,落实“审慎包容”监管和“两轻一免”政策,建立正面清单,做到“无事不扰”。“十四五”以来查处环境违法案件463件,其中从轻处罚71件、免予处罚26件。全面加强监测与执法能力建设,7个县(市、区)监测站均具备检验检测资质,华亭站被评为全省示范站,2024年获全省监测大比武团体三等奖。推行全员执法、派驻执法,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被评为全国生态环境系统先进集体,连续3年荣获全省执法大练兵集体一等奖。
甘肃省武威市天祝藏族自治县团结路36号靠近天祝藏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6-0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