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组织开展农业农村部重点实验室(部省共建) 申报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2年05月31日 信息来源:农业农村部科技教育司 浏览量:2145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
为促进国家与地方农业科技创新工作的有机衔接,打造支撑地方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国家级农业科技创新平台,我部将按照“部省共建、以省为主”的原则布局建设一批农业农村部重点实验室(部省共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农业农村部重点实验室(部省共建)从地方科研院校中遴选建设,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研究方向符合本地区重大需求,对区域农业农村发展和科技创新具有重要促进作用。
(二)研究团队固定人员不少于20人,年龄与知识结构合理,学术带头人有较高的学术影响力,并在相关产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
(三)依托单位科研基础扎实,有较完备的科研条件,
科研仪器设备总值不低于2500万元,实验用房面积不低于2000平米,能够提供必要的运转经费和后勤保障。
(四)优先支持列入部省共建协议事项、部省共建高校或各地重点谋划支持的实验室。
二、申报要求
各有关单位根据要求推荐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填写申报书(附件1)。其中,省级农业农村部门推荐的数量原则上不超过3个,最多不超过5个;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部门推荐的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个,最多不超过2个。
请各有关单位填写推荐汇总表(附件2),将申报单位排序,超出申报限额的视为无效推荐,并于2022年6月20日前报送我司高新技术处。
三、申报方式
(一)申报书填写
申报单位进入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http://njtg.nercita.org.cn/user/index.shtml),点击“农业农村部重点实验室(部省共建)申报”,下载申报书,按要求填写。
(二)申报书审核
申报单位的申报书需经依托单位、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核后盖章。
(三)申报书报送
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进入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http://njtg.nercita.org.cn/user/index.shtml)的“实验室申报”模块,报送申报书电子版(Excel文本、带签章的PDF文件)。
申报单位于2022年6月24日前(以寄送时间为准),将2份签字盖章的纸质版申报书寄送至农业农村部科技发展中心。
四、联系方式
(一)农业农村部科技教育司
联 系 人:杨国辉
联系电话:010–59192916
传 真:010–59192979
(二)农业农村部科技发展中心
联 系 人:张慧
联系电话:010–59199380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96号农丰大厦
邮 编:100122
(三)北京市农林科学院信息技术研究中心(技术支持单位)
联 系 人:王菲菲
联系电话:010–51503517、010-51503620
附件:1.农业农村部重点实验室(部省共建)申报书
农业农村部科技教育司
2022年5月30日